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并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確要求。這對于新時代新征程更好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勢、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具有重要意義。
全面理解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內涵
深刻認識“全過程人民民主”這一重大理念,需要把握幾個關鍵詞:一是“人民”。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至上,始終將實現好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民主政治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區別于西方民主的重要特征。二是“過程”。過程性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內在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能夠實現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三是“全”。體現在民主的主體“全”、主體參與的內容“全”、內容覆蓋的范圍“全”、行使的流程“全”,具有時間上的連續性、內容上的整體性、運行上的協同性、人民參與上的廣泛性。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深刻揭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同時為發展人類政治文明提供了新的選擇,既體現全人類共同價值,又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在中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都是具有劃時代意義。
正確把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鮮明特征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有機統一。在實現民主的過程中,從基層到中央,從民主選舉到民主管理,是一個完整的制度鏈條,每個環節、每個過程都體現了民主性。但從民主的成果來看,是否代表人民意志、反映人民心聲、維護人民利益,才是落腳點。我們不僅重視過程的全方位參與,更重視成果給全體人民帶來的有效性、真實性和管用性。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的有機統一。注重民主的過程性、規范性和制度性,如從基層人大代表選舉到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有一套嚴格的程序和過程,以保證選舉的程序、過程合法、規范、有效。同時,也要注重是否真正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是否把國家和民族前途命運掌握在人民手中。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的有機統一。我國是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這種國情決定了我國不可能實行普選制,只能通過制度化、規范化、法規化的政治參與,才能保證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在我國,直接民主主要體現為人民可以依法通過各種渠道直接參與管理政治事務和社會事務,間接民主主要體現為人民選舉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和地方最高權力。無論是直接民主還是間接民主都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兩種形式相互配合、相互統一,貫穿于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全鏈條、各方位。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的有機統一。這是民主集中制在人民民主中的體現,既要普遍反映人民的意志、愿望、利益、要求,同時也堅持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確保了國家意志在民主監督下有效實施。
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全過程人民民主在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偉大實踐中成長,也必將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不斷發展。
一是要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須長期堅持、不斷完善。要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支持和保證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健全人大對其他國家機關的監督制度;深化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改革和建設。
二是全面發展協商民主。協商民主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協商民主體系,統籌推進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完善政協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加強隊伍建設。
三是積極發展基層民主。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要瞄準基層民主的難點和痛點,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完善基層直接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完善辦事公開制度,拓寬基層各類群體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
四是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新時代統一戰線工作的核心是人心和力量問題,本質要求是大團結大聯合。要高舉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兩面旗幟,把握大團結大聯合兩大主題,掌握一致性多樣性的基本規律,改進善于聯誼交友的工作方式;加強同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團結合作;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加強和改進僑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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